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锦绣归在线阅读 - 第三十章 自作多情

第三十章 自作多情

        今日是怀远将军马岩长子马明瑞娶亲的日子。

        新娘是兰州府齐家的嫡长女,三日前送嫁妆的队伍就让凉州城的百姓们大开了眼界。

        对于普通百姓们来说,哪里会管那些高门大户私底下的算计,能看在眼前的实惠才是最好的。

        齐家小姐这么丰厚的嫁妆,据说还是个难得的美人儿,将军府的大少爷真是有福气。

        在他们看来马明瑞只是怀远将军的养子,马家大部分的财产将来只会留给马明玉,他能娶一位模样出众嫁妆丰厚,身份上又低了一头的妻子,实在是最明智的选择。

        所以,今日的新郎倌儿理应欢喜之极。

        事实上,此刻在将军府里收拾妥当,即将出去凉州城外齐家田庄里迎亲的马明瑞也的确是面带喜色。

        当着养父养母的面儿,要去迎娶他们为自己定下的新娘,他只能欢喜,也必须欢喜。

        身材魁梧高大的马将军看着一身大红新郎服的养子,欣慰地对坐在下的马夫人于氏笑道:“夫人,瑞儿娶亲了,咱们只等着抱孙子了。”

        于氏却是笑中含酸,又不好扫了马将军的兴致,只能就迎亲的事宜又仔细叮嘱了马明瑞几句。

        妇道人家就是啰嗦,马将军道:“夫人,时辰不早了,还是让瑞儿出吧,耽误了吉时可不好。”

        于氏只好住了嘴,朝马明瑞点了点头。

        马明瑞向父母行了礼退了下去。

        “老爷,瑞儿多好的孩子……可惜了……”眼前早已看不见义子那修长挺拔的身姿,于氏却依旧有些不舍。

        马明瑞无父无母长得又好,这么些年来对她又十分孝顺,年纪轻轻在军中已经树立了一定的威信,完全就是上天赐给她的最佳上门女婿人选。

        偏丈夫不听她的意见,早早收了他做义子,让她所有的盘算都成了空。

        这么好的孩子,却便宜了齐家的商女,于氏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

        马将军最受不了的就是于氏这般黏黏糊糊的性子,明明是个很有头脑的妇人,偏偏在这样的事情上总是想不明白。

        比起女儿的杀伐决断差得远了。

        他端起茶抿了一口道:“夫人,和你讲过多少次,咱们要把眼光放得长远些,难道你就乐意在这偏远的凉州被大风沙刮一辈子?”

        于氏被这话说得噎住了。

        她是地道的京城大家闺秀,当年被父母许给镇守边关的武将自然是不甘心的,不知收到了多少人怜悯同情的目光。

        虽然马岩当年也是少年英俊前途远大,出身也不比她差,但备不住他任职的地方实在太过偏远。

        凉州,在京城闺秀们看来就是个不毛之地,嫁到这样的地方简直和流放都没有什么区别了。

        然而,在这个地方居住了十多年,或许是日子过得还算顺心的缘故,她竟然把当初那份不甘心忘了个一干二净。

        凉州根本不像是传说中那么可怕,而且她在这里是地位最高的夫人,去到哪儿都是被人奉承的对象。

        哪里像是在京城里,随便出趟门都能遇到数不清的贵夫人,各种勾心斗角能把人逼疯掉。

        尤其是她又不会生儿子,简直是送上门给人家嚼舌根的。

        渐渐在她心里,凉州的分量竟过了京城,或者说她在心里对回京这件事情是抵触的。

        此时被丈夫这么一说,她觉得各种委屈全都涌上了心头。

        要不是这正厅里还有许多下人,府里又马上要迎接来参加婚宴的客人,她真想好好痛哭一场。

        再说马明瑞,走出正厅之后他脸上的笑意就淡了,加快步伐朝将军府大门走去。

        还没走几步身后就传来了一道明媚的声音。

        “哥,迎亲需要这么着急?”马明玉花一样的脸庞出现在他的眼前。

        要说今日马明瑞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妹妹马明玉。

        他做将军府的大少爷已经十年了,十年的时间见证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娃娃长成豆蔻年华的靓丽少女的全过程。

        妹妹的模样有多美,野心就有多大,他曾经喜欢过,或许今后仍然会继续喜欢下去,但再也不会抱有任何幻想。

        玫瑰花又香又美,刺却扎手得很,自作多情的事情他做了不止一次,从今以后再也不想做了。

        “妹妹说笑了。”马明瑞很有分寸地停在了马明玉身前三尺的位置。

        马明玉何等聪明,怎会看不出哥哥想要和她保持距离的意思。

        她退后一步淡笑道:“小妹恭喜大哥。”

        马明瑞朝她拱了拱手,大步朝前走去。

        大哥、小妹,这就是他们今后的称谓?或者算是划清了界限?

        马明玉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她喜欢马明瑞,但也只是喜欢而已,比起对霍骁的迷恋,这点喜欢什么都不是。

        风过无痕,过了就是过了,连痕迹都没有。

        今日是大哥的婚礼,怎么也得欢欢喜喜露个面,她抬腿朝准备走向正厅。

        “大小姐——”她的丫鬟依巧急匆匆从假山背后钻了出来。

        马明玉转头一看是她,一张脸就冷了下来。

        她身后的依香不等她开口,直接对依巧喝道:“不知道今日是什么日子啊,早上起床后就不见人影,溜哪儿去了?”

        依巧却冒着被责罚的风险,凑到马明玉耳边,面带喜色道:“大小姐,今日一大早有人见到霍小王爷的芝麻进城了。”

        “当真?”马明玉一双明媚的大眼睛亮了起来。

        依巧十分肯定道:“凉州城附近哪里还有骏马能和芝麻相提并论,我们的人绝不会看错。”

        马明玉激动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急急吩咐道:“快,快随我回屋重新装扮。”

        霍骁的坐骑从不让人碰半根马毛,芝麻进城就说明霍骁也进城了。

        看来霍骁还是很在乎自己的,要不是昨日她亲自去邀请,今日他怎么可能亲自来将军府做客?

        依香和依巧以及一干丫鬟哪里敢有异议,齐齐追着马明玉回了她的院子。

        坐在妆台前,马明玉的情绪总算平静了不少。

        提起霍骁的芝麻,她不由得又想起了和芝麻关在一起的豆沙。

        两匹马都是绝顶的宝马,除了霍大将军的坐骑,她就没见过有哪匹马能相提并论。

        只是,宝马却配了芝麻豆沙这样蠢毙了的名字。

        到底是谁给取的,霍骁?绝不可能,那样高高在上尊贵之极的男子怎么可能这么有失水准。

        她浑然忘了,要不是他自己喜欢,谁敢强迫高高在上尊贵之极的小王爷的坐骑用这么“蠢毙了”的名字!(未完待续。)